长兴县

更新时间:2024-09-01 22:14

长兴县,浙江省湖州市辖县,地处浙江省北部,太湖西南岸,浙皖苏三省交界,与湖州市安吉县吴兴区和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接壤,总面积1430平方千米。地形为浙北低山丘陵向太湖西岸平原过渡的地区,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截至2023年6月,长兴县辖4个街道、9个镇、2个乡。截至2023年末,长兴县常住总人口68.16万人,城镇化率为65.1%。

历史沿革

春秋战国

长兴县域春秋时属,吴王阖闾使弟夫概筑城于此,城狭长,名长城。后属,越为楚所灭,遂属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分三十六郡,属会稽郡。

西汉

汉高祖六年(前201年),立刘贾为荆王,属荆国。

高祖十二年(前195年),立刘濞为吴王,地又属吴。

汉景帝三年(前154年),吴王濞谋反被诛,地属会稽郡乌程县。

东汉

永建四年(129年),分会稽置吴郡,地属吴郡。

三国

吴宝鼎元年(266年),分吴丹阳为吴兴郡,地属吴兴郡乌程。

西晋

武帝太康三年(282年),分乌程立长城县,属吴兴郡。

永兴元年(304年),分长城的北乡为义乡县,属义兴郡。

南朝

宋、齐、梁、陈,属吴兴郡。

粱敬帝绍泰元年(555年)于吴兴置震州,未几州废,仍名吴兴郡。

开皇九年(589年)灭陈,罢吴兴郡,长城并入乌程县,属苏州。

仁寿二年(602年),复立长城县,属湖州。

大业二年(606年),州废,仍属吴郡(在苏州年)。

隋末(618年),沈法兴置长州。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更置绥州。

武德六年(623年),辅公袥更名雉州,并置原乡县属。

武德七年(624年)废雉州,以安吉、原乡入长城。

麟德元年(644年)复置安吉县。

天宝元年(742年),改湖州为吴兴郡。

乾元初(759年)复为湖州,县名不改。

五代十国

后梁开平二年(908年),吴越王钱镠避后梁太祖朱温父亲朱诚讳,改长城县为长兴县。

北宋

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吴越纳土,置两浙西路,州县名悉旧。

南宋

宝庆元年(1225年),降湖州为安吉州,所领县如故。

至元十三年(1276年)平江南,改昭庆军安吉州为湖州安抚司,隶两浙都督府。

至元十四年(1277年),为湖州路,属湖州路。

元贞元年(1295年),升县为长兴州,仍属湖州路。

至正十七年(1357年),耿炳文取长兴,改名长安州,以安吉县来属。

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复名长兴州。

洪武二年(1369年),降长兴州为县,隶湖州府。

弘治元年(1488年),知府王珣以安吉、孝丰等九乡山民立孝丰县,而割长兴南境顺零、晏子、荆溪三区入安吉。

顺治二年(1645年)六月,豫王征江南,总兵张士元定湖州,县属浙江布政司湖州府。

中华民国

民国元年(1912年)2月,废府,长兴直属于浙江省。

民国三年(1914年),置道,长兴属钱塘道。

民国十六年(1927年),道废,长兴隶属于浙江省政府。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1月25日,日军侵占长兴,县政府撤至西部山区,属浙西第二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12月,江南新四军十六旅由宜、溧进入郎(溪年)、广(德年)和长兴,在长泗线以北和杭宁线以西,开辟敌后抗日根据地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4月,在槐花磡建立长兴县抗日民主政府,隶属于苏南行政公署郎广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19日,新四军收复长兴城,县政府遂迁县城,隶属苏南区行政公署。同年9月底,县政府机关随军北撤。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0月10日,国民党县政府迁入长兴城,属浙江省第二区行政公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4月2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长兴,5月16日成立长兴县人民政府,隶属于浙江省第一区专员公署(1951年4月改为嘉兴地区专员公署)。

1967年11月,成立长兴县革命委员会,属嘉兴地区革命委员会。

1980年7月,恢复长兴县人民政府,隶属于嘉兴地区专员公署。

1983年10月,撤专署实行市管县,隶属于湖州市。

行政区划

区划沿革

1956年,撤区并乡,长兴县划分为雉城和泗安2镇,以及30大乡。

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撤销乡镇建制,实行政社合一。

1961年底和1962年春,撤销大公社,长兴县划分为32个人民公社,并恢复雉城、泗安镇建制。

1980年4月,管埭人民公社划分为泗安、管埭二公社。

1980年7月,恢复长兴县人民政府,隶属于嘉兴地区专员公署。

1981年2月,撤销李家巷人民公社建制,所属大队划归李家巷镇。至此,长兴县为32个公社3个建制镇。

1983年10月,撤专署实行市管县,隶属于湖州市。

1983年,长兴县改“人民公社”为“乡人民政府”,从天平桥乡划出畎桥乡。

1984年7月,将城郊乡、泗安乡分别并入雉城镇泗安镇

1985年9月,和平、煤山、小浦,改乡为镇。

1986年7月,林城、虹星桥、洪桥,改乡为镇。

1987年,长兴县设9镇,25个乡,450个行政村,36个居民社区。

1992年,长兴县辖10镇10乡。

2000年12月27日,浙政发[2000]288号批复同意长兴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雉城镇、新塘乡、长桥乡建制,合并设立新的雉城镇;撤销泗安镇、长潮乡建制,合并设立新的泗安镇;撤销林城镇、太傅乡建制,合并设立新的林城镇。至此,长兴县辖10镇6乡。

2012年6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长兴县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撤销吴山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和平镇;撤销二界岭乡建制,并入泗安镇;撤销雉城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县政府直辖,在此行政区域内设立雉城、画溪、太湖3个街道。

2014年,长兴县隶属于湖州市,辖3街道9镇4乡。

2015年5月8日,浙江省政府(浙政函[2015]43号)批复同意撤销煤山镇、白岘乡、槐坎乡建制,合并设立新的煤山镇。

区划详情

截至2023年6月,长兴县辖4个街道、9个镇、2个乡。长兴县人民政府驻龙山街道龙山新区广场路1号。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长兴县居江苏浙江安徽三省结合部,故有“三省通衢”之称,处长江三角洲中心位置,位于苏州杭州之间的太湖西南岸,与苏州无锡隔湖相望。介于北纬30°43′—31°11′,东经119°33′—120°06′之间,总面积1430平方千米。距上海、杭州、南京、宁波、苏州、无锡等大中城市均在150千米左右。

地形地貌

长兴县位居浙北低山丘陵向太湖西岸平原过渡的地区,地势西高东低。

气候

长兴县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总特征是:光照充足、气候温和、降水充沛、四季分明、雨热同季、温光协调。历年平均气温15.6℃,气温年际间变幅在±0.5—0.7℃之间,年际气温极差为1.2℃。历年月际间的气温变化幅度要比年气温波动大得多,其中以1月份气温年际变差最大。年降水量:年均1309毫米。其中3—9月是全年降水集中期,占年雨量的75%以上。降水季节分布特点:夏季最多,冬季最少,春季多于秋季。年平均雨日为144天,占全年天数的39.6%。由于境内地形的不同,降水地理分布也存在着明显差异。冬季除部分山区地带外,基本无降雪。年均日照时数1810.3小时,历年平均日照百分率为41%,光照分配较均匀。

水文

长兴县属太湖流域,平原河港交织,山区为溪涧及山塘水库,长兴主要水系有西苕溪水系、长兴平原水系、东部平原河网与运河。长兴县的水系主要有西苕溪、泗安溪、箬溪和乌溪。除西苕溪、泗安溪为跨省、县河流以外,其余皆在长兴县境内。长兴县域内北部水系发源于西部山区,由西向东入太湖。北部干流水系有合溪港、长兴港、泗安塘等31条,全长417.4千米,流域面积约为1735平方千米,南部水系有西苕溪等5条,全长59千米,流域面积2275平方千米。境内的20条河能通航,全长59千米,河泊有盛家漾等20个,面积约6平方千米。

土壤

长兴县土壤分为4个土类(红壤土、水稻土、潮土、岩性土),9个亚类,32个土属,65个土种。红壤土类占50.84%,水稻土类占34.52%,潮土类占12.89%,岩性土类占1.75%。

自然资源

植物资源

长兴县森林植物有300余种,其中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有水杉银杏,二级保护的有金钱松鹅掌楸,三级保护的有厚朴黄连木南天竺

主要用材林有毛竹金钱松泡桐檫树

主要经济林有桑树茶树油茶油桐、青梅、白果板栗杨梅葡萄

绿化观赏树种有香樟冬青黄杨雪松圆柏桂花、棕桐、白玉兰五针松等。

动物资源

长兴县历史上野生动物有200多种,且有珍稀动物。主要动物名录有30科45种。可见扬子鳄草鸮(猴面鹰)、画眉、八哥喜鹊、乌春等,丘陵地区偶尔出现鹿野猪,夹板乌龟等。

矿产资源

金属矿藏

赤铁矿褐铁矿黄铁矿锰矿等,铁矿主要分布在李家巷、洪桥、小浦、和平四乡镇,总储量62.28万吨;锰矿在和平羊龙里山脚、半山庙、七里亭和白岘缠岭发现。

非金属矿藏

有煤(烟煤石煤泥煤等)、石灰石(含大理石、太湖石、方解石、结晶大理石等)、硅灰石白云石石英石花岗石玄武岩、凝灰岩、陶瓷土、膨润土、各类粘土和硼砂等。石灰石贮量12.8536亿吨,大理石4000万吨,白石800万吨,石英石4.5亿吨,凝灰石1211万吨,花岗石4500万吨,耐火粘土567万吨,陶土3000万吨。煤山矿区已探明有烟煤储量2735吨;和平三矿硼矿,硼地质储量10万吨,硼矿伴生有铅、锌。“长兴灰岩”出露于煤山、合溪一带,煤山葆青的长兴灰岩已被列为“全球二叠—三叠系层形剖面”的地质保护区。

人口

截至2023年末,长兴县户籍总人口63.55万人,其中男性31.61万人,女性31.94万人,全年出生人口3427人,死亡人口5210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8‰。根据全国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推算结果,年末常住总人口68.1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4.35万人,城镇化率为65.1%。

政治

经济

综述

2022年,长兴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为853.3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4.2%。其中,第一产业绝对值44.02亿元,增长5.4%;第二产业绝对值436.21亿元,增长5.3%;第三产业绝对值373.13亿元,增长2.7%,三次产业占比为5.2:51.1:43.7,第三产业对GDP增长贡献率为29.7%。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为12.568万元,增长3.8%。

2023年,长兴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为893.9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6.5%。其中,第一产业绝对值40.73亿元,增长5.2%;第二产业绝对值436.75亿元,增长5.8%;第三产业绝对值416.50亿元,增长7.5%,三次产业占比为4.5:48.9:46.6,第三产业对GDP增长贡献率为51.1%。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为131275元,增长6.2%。

固定资产投资

2023年,长兴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5%,其中,第二产业投资占全部投资的51.1%,增长21.3%,拉动全部投资增长9.6个百分点;民间项目投资增长18.3%,交通投资增长94.0%,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38.9%,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增长28.8%。

财政

2023年,长兴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22亿元,同比增长6.5%,其中税收收入75.19亿元,增长0.2%,占比为86.2%。税收收入中,增值税为34.05亿元,增长16.5%,企业所得税为13.51亿元,下降11.3%,个人所得税为4.25亿元,下降44.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98亿元,增长2.4%,其中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城乡社区等各类民生支出90.54亿元,增长2.5%,占总支出比重为75.5%。

人民生活

2023年,长兴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537元,同比增长4.7%,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3670元,增长5.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528元,增长7.6%,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1625元,增长13.2%。年末民用汽车拥有量22.4万辆,增长5.2%,全年机动车上牌量3.0万辆,其中小型汽车上牌量2.2万辆。

第一产业

2023年,长兴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4.6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5.4%,粮食播种面积42.83万亩,增长0.2%,产量18.72万吨,增长1.3%;经济作物播种面积29.37万亩,其中油料作物播种面积5.83万亩,总产量9426吨。现代农业成效明显,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83万亩,绿色食品基地共3.6万亩,新增绿色食品36个。

2023年,长兴县农林牧渔业用电6954.11万千瓦时。农业物质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年末拥有农机总动力39.7万千瓦,耕作机械动力8.92万千瓦,机耕面积45.27万亩,机收面积42.42万亩。省级数字农业工厂试点建设4个,省级未来农场1个,市级未来农场8个。竣工验收圩区1片,共2.27万亩;中小流域整治43.39千米,整治山塘5座。

2023年,长兴县严格保护好25.02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累计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3个,建成通过验收2个、国家级特色农业强镇1个、省级特色农业强镇2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累计4个;强化“三品一标”建设,新认定绿色食品36个,有效期内绿色食品138个;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累计2个;累计认定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4个。

第二产业

工业

2023年,长兴县规上工业增加值完成382.27亿元,同比增长8.5%。993家规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增长6.1%,新产品产值增长32.7%,新产品产值率为53.3%;销售产值增长5.9%,产品销售率为99.4%;营业收入2384.52亿元,下降4.4%,利润总额78.76亿元,下降3.0%,利税总额126.63亿元,下降1.9%。

2023年,长兴县规上工业中汽车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纺织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六大行业实现增加值259.74亿元,同比增长7.5%,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67.9%,对规上工业增加值贡献率为60.2%。其中,汽车制造业增速为18.0%,高于规上平均水平。

2023年,长兴县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分别实现增加值131.91亿元、264.86亿元和171.8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4%、11.6%和18.7%,占规上工业比重分别为34.5%、69.3%和44.9%,同比分别提高0.5个、4.2个和7.7个百分点。

建筑业

截至2023年末,长兴县共有在库建筑企业124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6家、二级资质企业66家。全年建筑业增加值38.81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为4.3%。全年房屋施工面积469.4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房屋施工面积186.9万平方米。

第三产业

国内贸易

2023年,长兴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4.50亿元,增长8.2%。其中,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5.06亿元,增长6.3%,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72.98亿元,增长7.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07亿元,下降22.7%。限上批发业企业119家,实现销售额2417.77亿元,增长13.7%;限上零售业企业69家,实现销售额56.85亿元,增长5.8%;限上住宿业企业33家,实现营业额6.95亿元,增长9.8%;限上餐饮业企业45家,实现营业额9.76亿元,增长56.8%。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中,烟酒类、通讯器材类、汽车类分别增长3.8%、27.6%、9.0%。

对外经济

2023年,长兴县累计完成进出口总额327.16亿元,同比增长1.1%;其中出口总额291.88亿元,增长1.1%,进口总额35.28亿元,增长0.4%。主要出口行业中,纺织服装出口131.23亿元,增长4.4%;机械电子出口98.41亿元,增长6.5%;化工出口14.42亿元,下降56.6%。出口贸易扩展到全球187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对RCEP协议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额分别达71.82亿元、117.99亿元,分别增长22.8%、16.2%。

招商引资

2023年,长兴县签约亿元以上项目101个,总投资520.6亿元;固投3(含)-10亿元47个、10(含)-20亿元10个、20(含)-50亿元项目4个、50(含)-100亿元项目2个。已认定市“大好高”项目67个,新增外商投资企业54家。全年完成合同外资7.47亿美元,总量居全市第4;实到外资2.80亿美元,总量居全市第1。

房地产业

2023年,长兴县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7.2%。全年商品房施工面积405.2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面积81.1万平方米,竣工面积44.6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63.1万平方米,下降16.1%;商品房销售额72.2亿元,下降20.5%。

邮电通信

2023年,长兴县快递业务收入3.03亿元,同比下降1.1%。电信业务收入10.42亿元,增长12.4%。年末固定电话9.01万户,移动电话84.15万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35.92万户。

旅游业

2023年,长兴县连续五年获得全国县域旅游综合实力百强县第三名,获省文旅厅2022年文化和旅游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赛马”激励,文旅深度融合工程连续两季位列全省五星行列。年末拥有国家4A级景区6个、3A级景区9个,省级旅游度假区1个、生态旅游(示范)区3个、工业旅游示范基地3个;旅行社32家、三星级以上酒店5家。已成功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农业旅游示范点1个,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1个、星级示范企业3家;省白金级民宿1家、金宿级民宿4家、银宿级民宿36家;国家乙级旅游民宿1家、非遗文化主题民宿3家。新增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1个、省一级旅游驿站2家。文博通—基层治理贯通”应用入选“浙里文物”揭榜挂帅试点应用名单,入选“非遗助力共同富裕”试点地区。

金融业

截至2023年末,长兴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669.53亿元,同比增长18.5%,其中住户存款余额802.55亿元,增长20.8%。年末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819.15亿元,增长20.0%,其中住户贷款余额615.52亿元,增长10.3%;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1194.11亿元,增长25.4%。年末金融机构贷款不良率为0.27%,与年初持平。

截至2023年末,长兴县境内外累计上市公司11家,IPO融资总额22.96亿元。其中,主板5家,占全市主板总数的15.0%,位居全市第4;创业板4家,占全市创业板总数的30%,位居全市第2;科创板1家,占全市科创板总数的33.3%;北交所1家,是全市唯一;新三板挂牌企业16家,占全市新三板挂牌企业总数33.3%,位居全市第1。

交通运输

交通

截至2023年末,长兴县公路总里程达到2296.41千米,每百平方千米公路密度达160.48千米,其中准四级以上等级公路里程2296.41千米,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33.17千米。

公路

两条国道:北京—福州的104国道、上海—拉萨的318国道,三条高速:杭州—南京的杭宁高速、杭州—长兴的杭长高速、上海—合肥的申苏浙皖高速

铁路

江苏新沂—浙江长兴铁路。

华东第二大通道宣州—杭州铁路。

杭州—牛头山铁路。

水路

长兴—湖州—上海构成的水陆交通网,交叉汇聚于长兴,年运量超过2000万吨。

运输

2023年,长兴县客运量1502.70万人次,其中公路1497.96万人次、水路4.74万人次;客运周转量21653.25万人千米,其中公路21624.82万人千米、水路28.43万人千米;全社会货物运输量11425.64万吨,其中公路6838.93万吨、水路4349.09万吨、铁路237.62万吨;全社会货运周转量109.18亿吨千米,其中公路42.29亿吨千米,增长7.5%;水路66.89亿吨千米,增长3.0%。全年铁路客运发送163.90万人次,到达152.40万人次。

社会事业

科技事业

2023年,长兴县获得省对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优秀。年末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45家、省科技领军企业5家、省科技小巨人企业5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524家、省级高企研发中心146家、省级企业研究院43家、重点企业研究院6家(含农业类1家)、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2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2家、全省重点实验室1家。新备案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省级众创空间2家,新增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1项、国家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项目1项、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6项,荣获省科学技术奖3项,新入选国家引才计划1人,建成省外国专家工作站1个,入选省“引才计划”7人、省万人计划2人、省海外工程师12人、南太湖特支计划5人。

2023年,长兴县专利授权总量3076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660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4565件,其中高价值发明专利1665件,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24.49件,增长19.3%。新增“浙江制造”标准7个,累计54个。

教育事业

截至2023年末,长兴县共有幼儿园52所,在园学生18263人,专任教师1600人;小学33所,在校学生41037人,专任教师2200人;普通中学21所,其中初级中学15所,普通高中6所,在校学生分别为18158和10295人,专任教师分别为1527和962人。初中、小学入学率均为100%,初中毕业升高中段比例99.36%,十五年教育普及率99.85%。全县高考屡创佳绩,特控线(前20%)上线776人,4人被北大、清华录取;高职单考单招本科上线44人。

文化事业

截至2023年末,长兴县拥有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各1个,文化馆分馆、图书馆分馆、综合文化站实现16个(街道、园区)全覆盖,图书总藏量77万余册,城市书房12个、民宿书房28个;文物保护单位81家,其中国家级4家。被省政府表彰为人类非遗申报工作突出集体,成功创建省首批公共文化现代化先行县,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发展指数全市第一、全省领先。原创文艺作品获得省级及以上金奖5次、银奖6次,全年举办文化惠民活动11000余场、送戏下乡100场、阅读推广活动500余场、送书下乡62331册。

体育事业

2023年,长兴县举办太湖图影马拉松、全国围棋甲级联赛、生态运动会、乡镇(街道、园区)篮球赛等群众体育赛事453场,开展各类全民健身系列活动107场,建设公共体育场地40个,涵盖了全县16个乡镇(街道、园区),参加人次超过40万人次。入选2023年全国常态化国民体质检测试点,县少体校获评“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中国中学生沙滩排球训练基地”“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先进单位”。全年获全国及以上比赛金牌89枚、银牌87枚、铜牌73枚,排名全市第1。杭州亚运会上获2金1银,杭州亚残运会获1金。市运会连续六个周期总分、金牌双第一。

卫生事业

截止2023年末,长兴县共有各类卫生机构366个,其中县级医疗卫生单位7家、急救中心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186家、省属企业医院2家、民营医院(含护理院1家)16家、个体诊所门诊部138家。组建县域医共体2家,新(改扩)建规范化村级医疗机构4家;全年门急诊(含门诊部、诊所)人次748.8万、出院人次14.84万。年末拥有床位4595张,每千人(常住)拥有医疗床位6.74张;卫生技术人员6192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388人,注册护士2901人,平均每千人(常住)拥有执业(助理)医师3.50人,平均每千人(常住)拥有注册护士4.26人。

社会保障

截止2023年末,长兴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9.33万人,增长2.5%;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39.72万人,增长1.70%;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6.37万人,增长-0.40%(包含灵活就业参保人数)。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0.97万人(不含建筑工伤人数),增长2.3%;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57万人,增长2.0%。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4082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0635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50人。县社会福利性养老机构8家,床位1590张。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分别为城镇523人和农村5822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105元。

基础建设

截止2023年末,长兴县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48平方千米,建成区人均城市道路面积32.85平方米。全年城市供水总量3871.35万立方米,天然气供气总量3.85亿立方米,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1.49万吨。建成区公园数14个,公园面积181公顷,建成区绿地率42.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6.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98平方米。

环境保护

2023年,长兴县累计新建雨水管网2千米,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9.5千米。市控及市控以上监测断面I~III类水质断面保持在100%,功能区达标率为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省对县交接断面考核为优秀。PM2.5浓度均值为31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为86.3%。环湖大堤后续工程完成投入5.9亿元,成功创建省级“美丽河湖”1条,累计14条。

安全生产

2023年,长兴县累计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7起,死亡7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年分别下降12.5%、22.2%。

历史文化

综述

长兴建县始于西晋太康三年(282年),隋唐初年升为州,洪武二年(1369年)州为县,已有1700多年历史。长兴是陈朝开国皇帝陈武帝陈霸先的故乡,境内保留着他临世沐浴的圣井。茶圣陆羽在长兴写就了旷世巨作《茶经》,成为中国茶文化的奠基人,长兴也因此成为茶文化的发祥地。明代中叶,散文大家归有光、小说家吴承恩同治长兴县,归撰文、吴书写的《圣井铭并序》、《梦鼎堂记》、《长兴知县题名记》三块碑至今保存完好,吴承恩在长兴县丞任上为写作《西游记》积累了大量素材。长兴还保存了元代大画家、大书法家赵孟頫等一代宗师的手写真迹。长兴的民间艺术也十分丰富,有代表国家出访东南亚各国、参加新西兰中国新年灯会的民间艺术奇葩“百叶龙”,有仙山宗教文化和被列为世界地质遗产、命名为“金钉子”的长兴灰岩保护区等文化遗址。长兴是革命老区,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被誉为“江南小延安”的新四军苏浙军区司令部旧址。

文物古迹

截至2022年末,长兴县拥有文物保护单位81家,其中国家级4家。紫笋茶制作技艺作为中国茶代表正式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新一批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方言

长兴话是长兴县的本土方言,是一种吴语方言,属吴语太湖片苕溪小片。此外,县内还有其它方言,大致有吴语(长兴话以外的吴语)、官话、闽语三大类。

书院

长兴县学塾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民间私学,书院、县学始建于宋元,盛于明清。

长兴县最早的书院是元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蒋必胜在夹浦皋塘寺创办的东湖书院,当时成为全国40所著名书院之一。

明代,长兴书院进入鼎盛时期,较为著名的书院有:南京刑部尚书顾应祥于雉城长安门(今大西门)内创办的养正书院,长兴知县黄(依)于承恩门(今米行弄小西门)内所办的讲德书院,顾应详归田养老时在五峰山下所建的静需书院,长兴知县吴仲峦在小西门建有霞丹书院,长兴知县熊明在县城东北角金莲塔之西(今金莲桥西)创办的箬溪书院。

光绪十一年(1885年),兵部侍郎、书画家张度(长兴人)捐资扩建箬溪书院,建房屋80余间。箬溪书院延至清末,文人学士不断来院执教讲学,如经学大师俞樾曾主讲“四书”。书院成为县内外名师学子云集之地、论文习典之所。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清政府废科举,箬溪书院改为箬溪高等小学堂。

茶文化

茶圣陆羽在长兴写就了旷世巨作《茶经》,成为中国茶文化的奠基人,长兴也因此成为茶文化的发祥地。明代中叶,散文大家归有光、小说家吴承恩同治长兴县,归撰文、吴书写的《圣井铭并序》、《梦鼎堂记》、《长兴知县题名记》三块碑保存完好,吴承恩在长兴县丞任上为写作《西游记》积累了大量素材。长兴保存了元代大画家、大书法家赵孟頫等手写真迹。长兴的民间艺术代表国家出访东南亚各国、参加新西兰中国新年灯会的民间艺术奇葩“百叶龙”,有仙山宗教文化和被列为世界地质遗产、命名为“金钉子”的长兴灰岩保护区等文化遗址。

民俗民风

白岘十番锣鼓、泗安旱船、小浦马灯、五色傩舞傩、婚嫁菜肴、关蚕房门、蚕乡禁忌、百叶龙、开渔节、庙会、滩簧戏、划龙船、龙腾狮舞、桑叶喂羊等。

风景名胜

截至2022年末,长兴县拥有国家4A级景区6个、3A级景区9个,省级旅游度假区1个、生态旅游(示范)区3个、工业旅游示范基地3个;旅行社28家、三星级以上酒店5家。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农业旅游示范点1个,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1个、星级示范企业3家;省白金级民宿1家、金宿级民宿4家、银宿级民宿31家;国家乙级旅游民宿1家、非遗文化主题民宿1家。新增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1个、浙江省第一批旅游驿站(试点)2个、省级文化和旅游领域梯度培育企业2个。

地方特产

综述

长兴县历来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东南望县”的美誉,著名的特产有“太湖四珍”、“长兴四宝”、“品茗三绝”等。

长兴四宝

白果、青梅、栝楼、板栗是传统农副产品的“长兴四宝”。

品茗三绝

“品茗三绝”是指长兴县的紫笋茶、金沙泉、紫砂壶,早在唐代就是贡茶、贡水、名壶,到宋朝更有“紫瓯甲天下”的盛誉。

太湖四珍

太湖四珍指的是太湖蟹、银鱼、白虾、鲚鱼。

风味小吃

著名人物

陈霸先(503—559年)

字兴国,小字法生,吴兴(今浙江长兴)长城下若里人,南北朝时期陈朝开国皇帝。“侯景之乱”后,陈霸先控制了梁朝的政权,太平二年(557年)废梁敬帝,自立为帝,建立大陈,改元永定,是为陈武帝。在位三年,陈永定三年(559年)驾崩,葬万安陵,谥曰武皇帝,庙号高祖。

道宣(596—667年)

俗姓钱,字法遍,唐京兆长安人。祖籍吴兴长城(今浙江长兴)。东汉富春侯钱让之后。唐代高僧,佛教南山律宗开山之祖,又称南山律师、南山大师,世称“律祖”。

徐惠(627年―650年)

湖州长城人(今浙江省长兴县人),唐太宗李世民的妃嫔。贞观二十三年(649年),唐太宗驾崩,徐惠哀慕成疾,不肯服药,求早死。又作七言诗和连珠以示其心愿。永徽元年(650年)病逝,年仅二十四,被追封贤妃,陪葬昭陵石室。

徐坚(660—729年)

字元固,浙江长兴人。唐玄宗朝重臣,以文行于世。少举进士,累授太学,深得玄宗信任,奉敕修撰《则天实录》、《初学记》等书籍。唐玄宗开元十七年卒,赠从一品太子少保。

钱起(722—780年)

字仲文,吴兴人,唐代诗人,大书法家怀素之叔。曾任考功郎中,故世称“钱考功”。大历十才子之一,被誉为“大历十才子之冠”。又与郎士元齐名,称“钱郎”,时称“前有沈宋,后有钱郎。”

荣誉称号

2008年,国际花园城市D类金奖、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第一名:浙江长兴

2014年8月,长兴再次荣获“浙江省双拥模范城(县)”称号,成为全省获此殊荣的33个县(市)之一,这标志着长兴连续七届蝉联省双拥模范城(县)荣誉称号

2009年,长兴获得“浙江省森林城市”称号

2010年,长兴县成功创建省级旅游经济强县,2013年又成功通过了复核

2005年10月,中国文化部公布了“2005年全国文化先进县名单”,长兴县榜上有名

2011年,在国家科技部组织的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中,长兴首次获得“全国县市科技进步先进县”称号

2017年,长兴县入选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

2017年,工业百强县(市)

2018年重新确认国家卫生县城(乡镇)

2018年10月,长兴县入选“综合实力百强县”

2018年11月,入选2018年工业百强县(市)

2018年11月,被科技部确定为首批创新型县(市)

2018年12月,入选全国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100强、投资潜力100强

2019年10月8日,被评为2019年度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2019年度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县市。2019年度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县市。

2019年11月,被命名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2019全国营商环境百强县。

2019年11月13日,入选2019年工业百强县(市)、2019年中国创新百强县(市)。2019年11月,入选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2019年12月6日,入选“2019年综合竞争力全国百强县(市)”、“2019年投资潜力全国百强县(市)”。2019中国旅游百强县市。

2019年12月19日,入选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2019年12月28日,入选“2019年全国营商环境百强县(市)”、2019年全国制造业百强县(市)。

2020年1月,入选2020中国县域消费百强榜排名41;入选2020中国县域文化消费百强榜排名63。

2020年3月,入选2020中国慈善公益百佳县市。

2020年4月,入选2020中国医疗服务百佳县市。

2020年5月,入选“2020年全国百强县”、2020中国最具绿意百佳县市、2020中国百佳富氧县市、入选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

2020年5月29日,长兴县入选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

2020年7月,入选浙江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

2020年7月28日,入选2020年赛迪中国百强县。

2020年8月,入选“2020全国县域旅游综合实力百强县”。

2020年10月,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县)”。

2020年11月,入选2020年中国工业百强县(市)名单、“2020年中国创新百强县(市)”。

2020年12月1日,入选“2020年综合竞争力全国百强县(市)”。2020年12月,社科院发布《全国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100强》,长兴排名第30。

2021年1月14日,入选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布的第三批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名单。

2021年1月18日,被授予“2018-2020年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21年4月,入选第二批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创建推评名单。

2021年7月,上榜“2021年全国县域旅游综合实力百强县”。

2021年8月,入选“2021赛迪百强县”。

2021年9月8日,入选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

2021年9月2日,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2021年9月,入选“2021年度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2021年度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县市”。

2021年10月12日,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2021年12月7日,被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2021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

2021年12月21日,被拟认定为2021年浙江省4A级景区城,并予以公示。

2021年12月,被水利部认定为2021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

2021年12月22日,被认定为全国第六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2021年12月,被评选为“浙江省夜间经济样板城市”

2021年12月23日,拟确定为浙江省首批数字生活新服务样板县。

2021年全国县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第14位。

2022年1月,入选2021年浙江省4A级景区城。

2022年,入选2021年度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优秀县(市、区)。

2022年5月,入选《2021年中国投资潜力百强县》榜单,位列第13名。

2022年5月,入选《2021年中国投资环境百强县》,排名第7位。

2022年6月,入选2022年全国县域旅游综合实力百强县,位列第3名。入选2022全国县域高质量发展百强,排名第39位。

2022年7月,入选赛迪《2022中国县域经济百强研究》,百强县排名第50位。

2022年8月,入选科技部公布的首批国家创新型县(市)验收通过名单。

2022年9月,入选首批浙江交通强国试点县(市、区)。

2022年11月,入选赛迪投资竞争力百强县(2022),排名第58。

2022年12月,入选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2022中国工业百强县(市)”,排名第43。

2023年5月,入选壹城智库“2023县域高质量发展百强”,排名第39。

2023年7月,入选2023赛迪百强县,排名第55。

2023年7月,入选全国县域旅游研究课题组、华夏佰强旅游咨询中心“2023年全国县域旅游综合实力百强县”,排名第3。

2023年9月,入选“新华指数·高质量发展百强县(2023)”,排名第35。

2023年11月,入选赛迪顾问“2023中国县域投资竞争力百强”,排名第60。

2023年11月,入选中国中小城市发展指数“2023年度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排名第62。

2023年12月,入选2023年稷夏全国县域综合竞争力100强,排名第27。

2023年12月,入选竞争力智库“2023中国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市”,排名第50。

2024年6月,入选全国县域旅游研究课题组、华夏佰强旅游咨询中心“2024年全国县域旅游综合实力百强县”,排名第3。

2024年7月,入选2024赛迪百强县,排名第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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