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尚福

更新时间:2024-09-14 11:23

李尚福,男,汉族,1958年2月生,江西兴国人,1974年5月参加工作,1982年8月入伍,198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重庆大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央军委委员、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

人物履历

研究生曾就读于重庆大学自动化学院

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63790部队副司令员,西昌卫星发射中心主任、西昌卫星发射中心司令员,绕月探测工程发射场系统总指挥,嫦娥二号发射场区指挥部指挥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司令部参谋长等职务。

2013年,任总装备部司令部参谋长。

2014年年末,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副部长,跻身副大军区级。

2016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副司令员兼参谋长。

2017年9月,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部长。

2022年10月,中共二十届中央委员,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2023年3月,中共二十届中央委员,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国防部部长。

2023年10月,中共二十届中央委员,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担任职务

中共十九大代表、中共二十大代表(2024年6月27日资格终止),中共第十九届、二十届中央委员,第二十届一中全会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2024年9月代表资格终止)。

晋升军衔

2006年,晋升为少将。

2016年8月,晋升为中将军衔。

2019年7月,晋升为上将军衔。

家庭成员

父亲:李绍珠

人物事件

开除党籍

2024年6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军委《关于李尚福问题审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的报告》,决定给予李尚福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资格。

根据军委纪委监委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经党中央研究决定,2023年8月31日,由军委纪委监委对李尚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现已查明,李尚福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本人和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钱款,涉嫌受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他人钱款,涉嫌行贿罪。审查调查中还发现李尚福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李尚福身为党和军队高级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其行为辜负党中央、中央军委信任重托,严重污染军队装备领域政治生态和行业领域风气,给党的事业、国防和军队建设,以及高级领导干部形象造成极大损害,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为恶劣,危害特别巨大。

2024年6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军委《关于李尚福问题审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的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李尚福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资格,将李尚福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此前,中央军委已决定给予李尚福开除军籍处分,取消其陆军上将军衔。

2024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李尚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李尚福开除党籍的处分。

罢免代表

2024年9月1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中央军委办公厅军人代表大会决定罢免李尚福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李尚福的代表资格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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