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易斯·麦迪逊·推孟

更新时间:2024-05-22 18:41

刘易斯·麦迪逊·推孟(Lewis Madison Terman,1877—1956),美国心理学家。被称为“智商之父”,修订了比奈―西蒙智力量表,使它符合于美国的文化,修订后的量表被称为斯坦福―比奈量表。1923年当选为美国心理学会主席,1928年当选为国家科学院院士。

人物简介

刘易斯·麦迪逊·推孟。1898年在印第安纳州的中心师范学院获文学士学位,1903年在印第安纳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1905年在马萨诸塞州克拉克大学获博士学位。除1918~1919年间作为心理学家从军,获少校军衔外,自1910年起到1956年供职于斯坦福大学并授予荣誉教授头衔;1923年担任美国心理学会主席,曾获美国职业指导协会的优秀奖,美国心理学基金会的杰出心理学家奖;还被几家大学授予名誉博士,是美国和英国一些心理学和教育方面学术团体的会员。推孟一生的心理学研究主要有两大贡献:(1)修订比纳—西蒙量表;(2)进行心理学史上历时最长的纵向研究。前者服务于后者,而且因为前一工作在心理测量学方面有独特建树而使后一工作彪炳史册。1928年当选为国家科学院院士。

刘易斯·麦迪逊·推孟在自传里提到他从小就对那些在某方面不同于常人的人们有深刻的印象,长成后深受进化论的影响,坚信人有个体性,个体性的不同有生物学基础,因而一直对于理解个体差异有着浓厚的理论兴趣。当法国人比纳和西蒙发明了第一个智力量表后,他以为借助于智力测验可以深入研究两个方面的问题:(1)个体之间的先天差异究竟有多大;(2)个体差异在不同的总体中呈现怎样的特定变异模式。为此,他决定将比纳和西蒙量表修订成一个美国版本,这项工作于1916年完成,产生著名的斯坦福—比纳量表。虽然类似的工作早有戈达德和库尔门先后分别做过,但是由于推孟采用了智商概念作为评估个体智力水平的标准、严格规定了测验编制的标准化程度从而提高了测验的信度,使智力测验能用于高龄组而扩大了它的应用范围,遂使“斯坦福—比纳量表”成为公认的最好的智力测验的工具之一。“斯坦福—比纳量表”的编制被评价为美国心理学史上最有争议又最为成功的探险之一;被誉为导致了科学心理学在社会政策领域中的史无前例的应用。

刘易斯·麦迪逊·推孟选择了数千名高智商儿童进行追踪研究,历时几十年,在他逝世后,研究继续在进行。这项关于智力出类拔萃儿童的研究结果表明:(1)天才儿童并不像西方所迷信的那样体弱多病而且容易夭折,事实上情况刚相反;(2)天才儿童的智力优势保持到成人期甚至老年期,因此个体的智商是相当稳定的,当考察的范围扩大到总体智力分布的全域后,智商的稳定性就表现得更明显了;(3)在智力表现水平相差不大的条件下,一些人格特征差异往往对个体间职业成就差异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由此,推孟坚信并宣传个体智力中有很大成份是属于先天的,因而是极其稳定的。正由于此,推孟曾是环境影响论者的主要批评对象。

刘易斯·麦迪逊·推孟还在其他方面对美国心理学有重要影响。他投入巨大精力使美国人相信心理学不只是一种理论科学,而且还是一门应用的或实用的科学。他不但修订编制智力测验量表,而且积极促成美军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采用智力测验来甄别士兵;他还不断呼吁美国心理学家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去解决日常生活中的问题。他指出,心理学的实际应用不但能造福于人们,而且也有利于赢得人们对心理学研究的支持。他不仅这么说,而且也努力这么做。1936年,推孟与人合作编制了第一个男子气一女子气量表,认为男子气—女子气是比男性—女性更深层的一种心理差异,是产生许多异常行为和婚姻问题的一个根源,为此他还编制过评估婚姻幸福的量表,希望能够推估婚姻的美满程度。

不论推孟的理论研究和实用研究表面上看起来差别有多大,但在讲究定量方法和实验控制以保证研究的客观性方面是一致的,因此他始终是以一名讲究方法的、进行分析的、追求准确的科学家的身份在搞研究的,是20世纪早期心理学家心目中的科学理想的样板。

量表介绍

斯坦福―比奈量表介绍

该量表根据美国近1000个儿童和400个成人组成的样组的结果重新加以标准化,不但对每个测题的实施程序及评分方法作出了详细的说明和规定,更重要的是第一次将智商(IQ)概念运用到智力测验中,使智力分数能在不同年龄间比较,从而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比奈以智龄评定智力的方法。

斯坦福-比奈智力量表的第二个修订本发表于1937年,其中有两套等值的测验,即L型和M型。它们各包含129个项目,内容涉及各种智力活动,尤为突出的是类比、对比、理解、词汇、异同、图画或语言填充、提出谬误、描画图样以及记忆有意义材料和数字等。整个量表是在一个经过周密抽样的美国人口的样组基础上重新标准化的。被试达3184人,其中1.5~5.5岁每半岁100人,6~14岁每岁200人,15~18岁每岁100人。每个年龄组男女人数相等。测题最后按难度分组安排在2~14岁的16个年龄组(其中2~5岁为半岁间隔)和4个成人组(普通成人──AA,优秀成人Ⅰ、Ⅱ、Ⅲ──SAⅠ、SAⅡ、SAⅢ)中。

斯坦福-比奈智力量表的第3次修订本发表于1960年,它是从1937年的两个平行型中选取最佳测题而组成的,称为L-M型。这项工作以1950~1954年间4498名2.5~18岁的被试测验L型或M型中所得到的资料为依据。在L-M型中没有增加新的内容,只是去掉了一些陈旧的测题,重新调整了一些测题的位置。另外,由于取消了替代的平行测验,L-M型的每一年龄组除了各安排6个测题(普通成人组例外为8题)外,又附加了一个替代测题,以备必要时使用。1960年的量表没有涉及量表常模的重新标准化,因而L-M型的智龄和智商分数仍然利用1937年的量表常模样组。该量表的另一个大的改变是智商的计算方法,它以离差智商代替了以前的比率智商。斯坦福-比奈智力量表的离差智商分数是以均数为100、标准差为16计算的。为了测验者使用方便,S.K.潘诺制作了一个“修订IQ表”,从此表的顶行可找到被试测验所得到的智龄分数,从边行可找到其实际年龄,而二者的交叉处便是被试的智商分数。

L-M型量表后来又根据一个更有代表性的新样组(约2100人)重新制订了新常模。这个常模──“1972年修订IQ表”公布在1973年出版的斯坦福-比奈第3次修订本手册上。作者认为新的常模比1937年的常模更能反映时代文化发展的影响,它比1937年常模普遍有所提高,特别是学龄期的智商平均提高10点左右。

斯坦福-比奈智力量表几经修订,最后的形式就是1960L-M型。它仍然是属于比奈式的测量“一般智力”的年龄量表。其测验以个别方式进行,通常幼儿不超过30~40分钟,成人被试不多于90分钟。测验程序是以稍低于被试实际年龄组开始,如果在这组内有任何一项目未通过则降到低一级的年龄组继续进行,直至某组全部项目都通过,这一年龄组就作为该被试智龄分数的“基础年龄”;然后再依次实施较大的各年龄组,直至某组的项目全部失败为止,此年龄组作为该被试的“上限年龄”。被试的智力年龄总分就是基础年龄加上分散于各年龄组的所有通过项目的分数。斯坦福-比奈智力量表各项目的计分是以月为单位表示的,在Ⅱ到V的半岁组中,每组6个项目,每项相当于1个月,而VI到XIV的1岁组中,每项相当于2个月。成人各组是通过权衡项目的难度定分的,AA组8项,每项2个月;SAⅠ组每项4个月;SAⅡ组每项5个月;SAⅢ组每项6个月。这样,从理论上计算这个量表的最高智龄应为22岁又10个月,而实际上它并不符合一般22岁人的平均成绩。按照1972常模;一般实际年龄22岁的人智龄为16岁又8个月(16~8)。因此,任何超过18岁的成人,在此量表上智龄得16~8,其智商便都是100。由此可见,实龄超过了13岁智龄就不再具有低年龄阶段的那种意义,因为从这个年龄起在此量表上所得的智龄已逐渐落后于实际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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