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将

更新时间:2024-07-09 18:02

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种军衔等级,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军衔制度中最高的军衔等级。

发展历程

1988年7月1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军委提出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条例结合我军新时期建设特点,规定军官军衔设3等11级,即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从10月1日起,人民解放军实行新的军衔制。12月17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官警衔制度的具体办法》发布,武警部队实行警官警衔制度。

1994年5月1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现役军官军衔设3等10级,即取消原条例中的一级上将军衔,明确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衔”,“副主席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

2019年12月,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先行调整军级以上军官军衔晋升有关政策的通知》。这是按照军官职业化改革方向,紧前出台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推开军衔主导军官等级制度具有重大意义。

军衔肩章

历次授衔

1955年至1965年

自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后,在1955年至1965年间被授予或晋升军衔的共有57名上将。分别为:王平王震王宏坤王建安王新亭韦国清乌兰夫邓华甘泗淇叶飞吕正操朱良才刘震刘亚楼许世友杨勇杨成武杨至成杨得志苏振华李达李涛李天佑李克农李志民李聚奎宋任穷宋时轮张宗逊张爱萍陈士渠陈再道陈伯钧陈奇涵陈明仁陈锡联周桓周士第周纯全赵尔陆洪学智钟期光贺炳炎郭天民唐亮陶峙岳肖华肖克黄永胜阎红彦韩先楚彭绍辉董其武傅钟傅秋涛谢富治赖传珠

注:王建安为1956年1月25日授衔,李聚奎为1958年授衔,其他均为1955年9月27日授衔。

1965年5月22日,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的决定》,6月1日开始实施。

1988年起至今

取消/剥夺军衔

2014年10月27日,军事检察院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军事检察院侦查查明,徐才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晋升职务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和家人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徐才厚对受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前,中共中央决定开除徐才厚党籍,中央军委决定开除徐才厚军籍、取消其上将军衔。

2016年7月25日,军事法院依法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郭伯雄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的赃款赃物上缴国库,剥夺上将军衔。

2018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宣布给予中央军委原委员房峰辉、张阳开除党籍处分。此前,中央军委已决定给予房峰辉、张阳开除军籍处分,取消二人上将军衔。

2024年6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给予魏凤和李尚福开除党籍处分,此前,中央军委已决定给予魏凤和开除军籍处分,取消其火箭军上将军衔;给予李尚福开除军籍处分,取消其陆军上将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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