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更新时间:2024-01-03 09:45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损失。

定义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会计中的一个类别。

其中: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组成

2021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编写的《会计》教材以及企业会计准则中只提到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额和现金流量套期中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额(有效套期部分)等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下述其他内容是根据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的分类合情合理推出。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额

按照新金融准则的规定,如果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上升,则会增加“其他综合收益”,借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反之,则减少其他综合收益,应作相反的分录。

2、现金流量套期中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额(有效套期部分)

根据新金融准则,现金流量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其中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a.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b.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

每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为当期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变动额。

3、固定资产等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时公允价值变动

按照新准则的要求,自用房地产、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当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为利得,增加“其他综合收益”,计入所有者权益。

此外还有: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

按照权益法核算因被投资单位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导致的权益变动,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确认的该部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等。

以下几种情形,由于不通过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核算,因此不能被认为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1、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利润以外其他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要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与之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则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而不构成所得税费用。

3、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而形成的费用

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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