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黑格尔主义

更新时间:2024-01-28 11:10

新黑格尔主义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上半叶在欧洲和美国流行的以新黑格尔主义为哲学基础,以继承和发展黑格尔哲学、法学思想为基本特征的法学派别。其法学理论多蕴涵于哲学、伦理学、国家学说中,具有浓厚的抽象性。新黑格尔主义法学将黑格尔的国家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的政治法律观点发挥到极致,宣扬民族主义、种族主义、国家主义;它指出,国家和法是自由和理性的体现;把法律理念视为支配一切法律现象的基本准则。

简介

新黑格尔主义(neo-Hegelianism)现代哲学流派。19世纪下半叶以来从右的方面发展黑格尔哲学的各种思潮的总称。最早在英 、美产生并流行 ,著名代表有T.H.格林 、F.H.布拉德雷 、B.鲍桑葵、J.罗伊斯等人。20世纪上半叶,特别是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在德、意等国曾发生巨大影响,在西方其他各国也有代表。

新黑格尔主义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表现形式有很大差别,但共同的特点是:①一般都接受了黑格尔把绝对精神当做唯一真实存在的观点 ,但又往往把绝对同具有创造作用的自我主体融合起来。②不少新黑格尔主义者企图限制 、甚至抛弃黑格尔的理性主义。③新黑格尔主义者大多重视辩证法的研究。④许多新黑格尔主义者往往利用并发挥了黑格尔关于国家和社会理论的消极方面,对社会历史作了主观主义和非理性主义的解释,根本否定社会历史的规律性。

新黑格尔主义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表现形式往往有很大差别。英、美的新黑格尔主义与一些哲学家在“复兴黑格尔”的主张下对G.W.F.黑格尔的研究往往密切相关,由于他们把从黑格尔那里继承来并加以重新解释的绝对概念当做其基本概念,他们的理论又叫做绝对唯心主义。德、意等国的一些新黑格尔主义者并不专门研究和解释黑格尔哲学,他们往往是以别的哲学流派思想作为出发点,但在基本思想倾向上仍与黑格尔哲学密切相关。

形成和演变

新黑格尔主义最初在英国形成,影响最大。苏格兰人J.H.斯特林(1820~1909)在1865年出版的《黑格尔的秘密》一书中一反英国经验派哲学的传统,把黑格尔比之为当代的亚里士多德,掀起了复兴黑格尔的运动。不久,T.H.格林、E.凯尔德(1835~1908)、J.凯尔德(1820~1898)、C.G.里奇(1853~1903)等人加入了这一运动,并终于战胜了对立的经验派。其中格林针对经验派之强调事物的个体性和彼此外在,而强调事物只有处于关系中才能存在,并强调要对世界作整体的解释,即当作精神性的绝对。继格林之后,牛津大学的F.H.布拉德雷和B.鲍桑葵成了英国新黑格尔主义的主要人物。布拉德雷认为,通过思想认识的关系中的事物只能是现象,只有通过直接经验才能达到实在(绝对)。鲍桑葵试图把整体和个体、实在和现象结合起来,强调实在是具体的普遍。20世纪初,英国新黑格尔主义在B.A.W.罗素,G.E.摩尔等人的批判下逐渐走向衰落。

美国哲学中,新黑格尔主义颇有影响,但却从未占过支配地位。1867年,W.T.哈里斯(1835~1909)等人在圣路易创办了《思辨哲学杂志》,形成了美国最高的黑格尔学派 -圣路易学派。19世纪末20世纪初,哈佛大学教授J.罗伊斯把黑格尔的绝对唯心主义与美国的人格主义及实用主义结合起来。他被认为是美国新黑格尔主义的最大代表。活动于 20世纪的B.布兰夏德和 G.缪勒(1898-)被认为是美国新黑格尔主义的新的一代。

产生于19世纪末的新黑格尔主义,既继承了黑格尔主义的传统,又吸取了经验主义和现代非理性主义的一些思想,在“复兴黑格尔”的旗号下重新研究、解释或改造黑格尔哲学,它在批判旧形而上学的机械论和理性的片面性的同时,不回避对关于世界的基础、本质等问题的探讨,认为可以通过直觉达到实在,强调联系和整体性,在国家、民族至上观点与强调个人自由和民主权利的观点之间寻求调和,曾一度在英、美和意大利等国流行并产生了很大影响。本章主要介绍新黑格尔主义的概况、以及格林、布拉德雷、鲍桑葵、克罗齐、罗伊斯等新黑格尔主义者的重要思想。

基本特征

新黑格尔主义是19世纪末在英、美产生和流行,20世纪上半期、特别是两次大战之间在德、意等国产生强大影响的一个以“复兴黑格尔”为主张的哲学流派。

该派哲学家既继承了黑格尔主义传统,又吸取了非理性主义等同时代其他西方哲学流派的一些观点。他们对传统形而上学采取批判态度,但往往又不要求取消或超越传统形而上学所研究的关于世界的基础、本质、本原等所谓本体论问题。他们把黑格尔的绝对观念改造成某种具有非理性和经验特征的精神性存在;强调生活和行动(实践)在哲学中的决定意义,将黑格尔的理性思辨的辩证法改造成为具有非理性色彩的辩证法;既继承了黑格尔哲学体系中保守性最强的社会政治学说的基本精神,特别是国家至上和民族至上的观点,又企图将其与对个人自由和民主权利的强调的理论调和起来。总的说来,新黑格尔主义在某些方面已有较明显的现代哲学特色,但其基本哲学思维方式尚未摆脱近代哲学的理论框架。

产生和流传

作为一种哲学思潮的新黑格尔主义的出现和流行,与19世纪末西方各国的社会状况有一定的联系。当时各国传统的自由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遇到了深刻的危机,将个人自由和民主权利理想化和神圣化的理性主义传统受到了严重的挑战。强化国家机器成为时代的要求。反映在哲学上,哲学家们不满意强调原子式的个体的传统经验主义,而对强调整体、绝对的黑格尔主义产生了兴趣。以“复兴黑格尔”为主张的新黑格尔主义正好体现了他们的这种要求,因而受到他们的欢迎。

按历史年代说,英国新黑格尔主义形成最早。1865年出版的苏格兰人斯特林的《黑格尔的秘密》标志着英国新黑格尔主义露头。新黑格尔主义之在英国同经验派哲学争夺主导权并取得胜利,是由牛津大学教授格林开始的。在英国新黑格尔主义者中,声望最高、影响最大、实际上充当了他们的领袖人物的是牛津大学研究员布拉德雷。美国新黑格尔主义者主要有罗伊斯 ·克莱顿,布兰夏德。1905年狄尔泰的《青年黑格尔》的出版对德国新黑格尔主义的形成起了推动作用,同一时期,文德尔班、那托普、卡西尔、李伯特等一批原来的新康德主义者都转向了新黑格尔主义。20世纪20年代,克罗纳、格洛克纳、拉松等人是德国新黑格尔主义的主要代表。总的说来,新黑格尔主义在德国流行的时间不长,影响也不算大。二战前和二战期间,新黑格尔主义在意大利也较为流行。主要代表是克罗齐和金蒂雷。法国新黑格尔主义的主要代表有华尔、伊波利特等人,其理论特点是从克尔凯郭尔、海德格尔的思想出发来解释黑格尔。

代表人物

英国

1、 黑格尔主义者格林的哲学

(1)格林的生平活动

格林(Thomas Hill Green,1836-1882)是英国新黑格尔主义的奠基者。他出生于英国的一个牧师家庭。1855年进入牛津大学学习,1860年成为该校研究生。1867年以后在该校教哲学,1878年升为道德哲学教授。他除了从事哲学教学外,还致力于教育、政治方面的实际工作。主要著作有《休谟人性论导论》(1874)、《伦理学绪论》(1883)、《关于政治原理的演讲》(190)。

(2)康德主义和黑格尔主义的融合

格林在英国新黑格尔主义形成和发展中的作用,在于他对以休谟为代表的经验主义进行了激烈的批判,动摇了它长期在英国哲学中的统治地位,由此引入康德和黑格尔等德国古典哲学,使之在英国站稳脚跟。他指出,经验主义者把人的知识还原为一些原始的因素,即孤立的、分散的原子似的知觉,忽视了人的理智(自我意识)的联系作用,不能解释人类知识的可能性。经验主义必然导致怀疑主义。休谟哲学即使经验主义达到了顶点,又标志着经验主义的破产。而这意味着必须转向德国的较有生气的路线。

· 他要求以德国哲学中强调联系和整体的观点来取代经验主义关于事物的分散、孤立的观点。内在关系体现了事物的本质。一事物只有同别的事物发生内在关系,作为整体中的事物,才可能是实在的。人的自我意识把各种不同事物联系起来才有了内在关系。真正的知识也只能存在于关系中。为了把人的各种知觉纳入关系之中,就必须有自我意识的综合作用。

·格林指出,人的创造活动是无限永恒意识的一部分,是后者的表现。后者(又称普遍心灵)作为惟一的精神原则最后构成或产生了整个自然界。无限永恒意识对整个世界的创造即体现于这些有限意识的创造之中。格林以此把康德揭示的主体的综合作用与黑格尔揭示的绝对精神的发展过程联系了起来。

(3)道德和政治

格林反对穆勒、斯宾塞等人用自然科学方法来解释道德生活的倾向。他指出,正是人的超自然的精神原则使人具有道德。研究道德应从研究作为其根源的精神原则开始,从形而上学开始。这个精神原则正是作为无限永恒意识的体现的人的自我意识。它不服从因果规律,它在逻辑上是在先的,是自由的,而人的自由正是其伦理道德生活的前提。

格林指出,决定论和意志自由论都是片面的,为了正确解释人的自由和人的道德行为,应把经验和自然因素的作用与人的自由选择结合起来。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格林反对以穆勒为代表的伦理学上的快乐论(享乐主义)。人的道德行为的目应是自我实现而不是追求享乐。人作为道德主体不只是感性有机体,而且是精神主体。人作为精神主体总是趋向普遍心灵,因此人的道德行为实际上是以上帝为目标,或者说上帝是人的一切道德行为的最后根源。

· 格林指出,社会和国家是一个有着内在联系的整体,个人只有与他人和社会处在内在联系中才能作为社会真实的一员存在。个人在实现自己的价值、道德上的善的同时促使他人以至整个社会和国家实现善。但格林反对把社会、国家看做是超乎构成它的众多的个人之外或之上的独立自存的东西。它们不是目的本身,它们的作用是创造和维持善的生活的条件,即个人借以最好地发挥其本身的能力和价值、使个人作为真正的人活着的条件。社会、国家越是能实现个人的道德理想,就越有存在的理由。现实的国家并不一定符合国家的观念和理想,在这种情况下,公民们为了维护公共福利和共同的善,可以不服从它们,可以提出加以修改或废止,甚至可以进行反抗。格林在社会政治问题上试图调和主张个人绝对自由的放任主义和主张国家至高无上的绝对主义,这与他在哲学上调和英国经验主义和德国古典哲学一致。

2、布拉德雷的绝对唯心主义

(1)布拉德雷的生平活动

布拉德雷(Francis Herbert Bradley)是英国新黑格尔主义的领袖人物。他出生于英国的一个牧师家庭,1865年进牛津大学,1870年任任研究员,一直到逝世。因患有多种疾病,从1871年起他一直过着几乎是足不出户的孤寂生活,终生未娶。主要著作有《伦理学研究》(1876)、《逻辑原理》(1883)、代表作《现象与实在》(1893)、《真理与实在论文集》(1914)。

(2)布拉德雷的主要思想

布拉德雷在《现象与实在》上篇中接受了康德揭示的将现象与实在分离的思想方法,他指出,物质世界以及与之相关的空间、时间、运动、因果性等都存在矛盾,而矛盾就是背离,意味着不实在;因而它们都只能是现象,不是实在。他在《现象与实在》下篇中肯定并具体论述了精神性的“绝对”的实在性。他指出,在精神之外没有、也不能有任何实在,而且,任何东西精神性越多,它就越是真正的实在。他与黑格尔不同突出地表现在:第一,在黑格尔那里,绝对精神是一种客观的宇宙精神,在布拉德雷那里,绝对指的是绝对经验。绝对经验是一切存在的基础,它是一切有限经验的有机整体,超出有限的个人经验之外,又存在于这些个人经验之中。第二,黑格尔关于绝对的唯心主义是一种泛理性主义,而布拉德雷的绝对唯心主义具有明显的非理性色彩。绝对经验不仅包含了通过感觉而得到的经验,也包括了主观的情感意志以及神秘的本能体验。

· 他把感知经验分成三种,即直接经验(低于关系的经验)、相对经验(处于关系之中的经验)、绝对经验(超关系的经验)。它们外表上是一个由低到高的发展过程。直接经验指人所直接感受到的原始的、混沌的的经验。相对经验是有了主体与对象、实在与现象之分的经验。绝对经验超出了一切矛盾和对立,一切均保留了自己的个性而又无矛盾地消融于绝对经验之中。

· 他的认识论带有明显的不可知论、非理性主义倾向。抽象性的观念不能认识具体性的实在。实在只能在本能体验和直觉中达到。他的绝对、实在虽不是正统的基督教的上帝,但仍然起着上帝的作用。

3、鲍桑葵的绝对唯心主义

鲍桑葵(Bernard Bosanquet,1848-1923)是英国新黑格尔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其影响稍逊于布拉德雷。他毕业并任教于牛津大学,除了从事著述外还广泛参加社会活动。主要著作有:《知识和实在》(1885)、《逻辑-知识的形态学》(1888)、《美学史》(1892)、《逻辑基础》(1895)、《道德自我的心理学》(1897)、《国家的哲学理论》(1899)、《个体性原则和价值》(1912)、《个人的价值和命运》(1913)等

· 鲍桑葵在肯定实在是一个精神性的整体时强调了这种整体的个体性。后者的表现之一就是每一个人都自成一体,都有自己的世界;世界对每一个人来说就是他自己的世界是由他的知觉所构成的意识历程,是他现在的知觉的一种延伸和规定。不同个人的世界是由类似的判断、推理等逻辑过程构造出来的,有着共同之处。各个个人构造作为对象系统的世界的过程越是发展,他们的世界就越是彼此吻合,以至越来越融合为一个共同的世界,即作为精神性的整体的绝对。在这个统一整体中包含了作为各个个人的世界的相异因素,而在各个个人的相异的世界中又有着共同因素。

· 他指出,认识就是对实在的一种精神构造。局部的真理之所以是真理是因为它们在真理整体中彼此吻合。经验科学的任务是为人们提供关于事实的知识,哲学的任务是揭示已知事实之间的联系的类型,进一步把科学所认知的事实纳入一个总的系统中。

· 鲍桑葵在政治上主张社会改良,是自由派的一员。他明确反对穆勒、斯宾塞等自由派思想家的国家理论。他指出,国家本身是公共意志的体现,它的最终目的如同它的成员的最终目的一样,是求得最美好的生活,排除实现普遍幸福的障碍,充分发挥人作为人的能力。国家之采取强制措施正是服从这种目的。因此公民对国家应当服从。现实存在的国家可能存在之中缺陷,至于国家的代理人则更可能倒行逆施。

美国

1、罗伊斯的绝对唯心主义

罗伊斯(Josiah Royce,1855-1916)是美国新黑格尔主义最有代表性的人物。1875年在加利福尼亚大学获学士学位,曾在德国受教于洛采和文德尔班,回国后1878年获哲学博士学位,先后任教于加利福尼亚大学、哈佛大学,1892年升为教授,1914年获哈佛阿尔福特哲学讲座教席。主要著作有《哲学的宗教方面》(1885)、《近代哲学精神》(1892)、《上帝的概念》(1897)、《世界与个体》(1900-1901)、《基督教问题》(1913)等。

· 罗伊斯早期的哲学思想倾向于与宗教融合在一起的客观唯心主义。他认为实在是超出个人的局限性的整体观念,即绝对或无限的思想或上帝。个人的思想行为以及作为思想对象三其他一切事物,归根到底都是“绝对”的表现,它们都以绝对为基础,并融化于绝对之中。

· 他通过分析人类错误而得出整个人类知识体系是一个以绝对、上帝为最后基准的体系的结论。他指出,存在(实在)总是由相应的观念表达,只有了解什么是观念以及观念如何表达实在,才能了解什么是实在什么是世界。观念的意义分为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内在意义 指观念本身的使命、意向;外在意义指对事物的客观的外部呈现的描绘。观念的外在意义归根到底从属于内在意义,因为观念归根到底总是存在于某种意向背景中。观念的意义不在于反映客观实在,而在于体现人的主观意向。

· 他在阐述关于世界和个体的理论时,批判了实在论、神秘主义以及批判理性主义的观点。他指出:实在论的原子主义只看到杂多的个体性而忽视了整体性,使人们实际上无从判断观念的真假,从而也无从判断实在的真假。神秘主义的绝对整体主义抹煞了杂多的、有差异的个体,使绝对变成了某种不可知的虚幻的东西,因为绝对只有借有限的观念才能被认识。康德、穆勒等人的批判理性主义用可能的经验来论证存在的可靠性,实际上也不能但对实在作出适当的解释。

· 他指出,应把实在既看作是个体又看做是绝对,即包含了杂多的具体的共相。绝对是一种作为意志和目的的体现的经验生命。每一有限的主体及其观念是这种意志和目的的不完全的或者说局部的实现,而意志和目的的完全的体现则是作为整体的世界。任何一个有限的主体及其观念都趋向整体,而有限的个人也能在整体中认识自己。个人并不为整体所吞没,他们有其相对独立的意义。就每一个人说,他所面对的世界就是他自己的世界,就是他的意志和目的实现。

· 他指出,所有有限的自我之所以相互关联,正是由于他们都是一种无限意志(自我)的独特表现。个人应把自己的事业当做整体即所谓理想的社会或伟大共同体的事业的一部分,忠于后者(它类似康德伦理学中所揭示的理想王国)。

2、后期美国新黑格尔主义者布兰夏德的哲学

布兰夏德(Brand Branshard,1896-1964)是后期美国新黑格尔主义的最主要代表。他1913年在密执安大学毕业后到哥伦比亚、牛津和哈佛等大学深造,获博士学位。后出去做密执安大学和耶鲁大学任教。主要著作有《思想的性质》(1939)、《理性与善》(1961)、《理性与分析》(1962)、《理性与信仰》等。

· 他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用思想的性质来解释存在的性质。他指出,思想发展的过程就是思想实现自己的目的以达到真理的过程,而这也是掌握存在的性质的过程。因此哲学的任务在于阐明思想的性质。他指出,应把观念看做局部实现了的对象,而对象则是完全实现了的观念。对象无非是观念的意志或者说内在目的的实现。达到观念也就是达到对象。这里的观念是指具有普遍意义的共同的理性,实际上就是黑格尔绝对理念的翻版。观念的目的是二重的,即超越的目的和内蕴的目的。前者指超出观念本身之外而达到对象和实在,后者指将一个观念同其他观念联系起来,在观念网络中与其他观念彼此贯通一致。大体上说,前者相应于经验知识,后者相应于先验知识。整个知识和观念系统是一个包含了观念的普遍性和实在的具体性的系统,是一个作为具体共相的系统。

德、意

1、克罗纳的非理性主义

克罗纳(Richard Kroner,1884-1974年)是德国新黑格尔主义的最大代表。出生于布累斯劳,先后在弗莱堡、德累斯顿、基尔、柏林等地任教。1938年移居英国,1940年移居美国。主要著作为两卷本的《从康德到黑格尔》(1921-1924)。

· 克罗纳是李凯尔特的学生,后来转向新黑格尔主义。他受生命哲学家狄尔泰的《青年黑格尔》的影响,对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发展作了非理性主义的解释,把黑格尔当作一个非理性主义者。他把黑格尔的绝对观念解释为思维着自己的超理智的、活生生的生命。他指出,实在、生命因其充满着矛盾而在本质上是非理性的。黑格尔辩证法形式上虽是理性的,内容上却是非理性的。哲学以生命(即精神、自我意识)为对象,而后者在自我认识过程中必然产生矛盾。经验科学只以现象为对象,不像哲学那样认识其自身,不会产生矛盾。在经验科学中如果发现矛盾,就证明它们陷入了错误。最高的和绝对的统一性只能由超乎哲学和科学之上、超乎理性和逻辑之上的信仰来把握。信仰居于首位,它超出理性的力量之上,并完成理性的事业。克罗纳的信仰主义与他的非理性主义是一致的。

2、克罗齐的精神哲学

( 1)生平活动

克罗齐(Benedetto Croce,1866-1952年)是意大利新黑格尔主义的首要人物,也是20世纪以来西方影响最大的哲学家之一。他在哲学和政治上都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演变过程。他曾在拉布里奥拉等人的影响下研究过黑格尔哲学和马克思主义,伯恩斯坦等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受到他的影响。1902年他创办了著名的《批判》杂志。其政治立场总的说来属自由派,曾两次出任意大利政府的内阁部长,对法西斯主义抱过幻想,后又成了坚定的反法西斯主义者。主要著作有四卷本《精神哲学》(或译《心灵哲学》)、《黑格尔哲学中的活东西和死东西》(1907)、《美学原理》(1910)、《伦理和政治》(1931)、《史学与道德理论》(1950)、《黑格尔研究与哲学解说》(1952)等。

(2)精神(心灵)哲学的理论体系

克罗齐继承了黑格尔把绝对精神当做现实世界的基础的基本观点,但又把这种精神与人的主观心灵相融合。他指出,在精神以外没有任何真实的存在,一切经验和认识的对象都是出于精神的创造。自然界等在人及精神之外的存在只是精神的假设。精神的对象只能是由精神本身给予了规定性的东西。精神活动分为理论活动和实践活动,前者分为直觉和概念,后者分为经济和道德。

· 克罗齐指出,直觉是精神的基本活动。直觉中的一切都是原始的、纯粹的,未经时空范畴的整理,没有分别。直觉中的对象是朦胧的对象,直觉中的规定性并无任何反思的成分。只有直觉中的东西才是美的。精神活动的第二种形式是理智,即概念和逻辑的认识活动。它以直觉为基础。直觉是关于特殊东西的活动,而理智则是关于一般的东西的理论活动,表现为判断。理智的活动不能掌握事物的内容,而只能抓住事物之间的关系,只有直觉才能达到内容。经济活动相应于直觉,它以特殊和个别的东西为目标,泛指包括政治等活动在内的一切有实际目的的活动。道德活动则相应于概念,,它以普遍、整体为目标。克罗齐哲学的基本构架仍属近代体系哲学,不过作为其体系的的核心概念“精神”(mind)已较少具有实体性的意义,而更偏重于活动、行动的意义,他还指出,概念、判断等理性认识形式并无实在意义,只是方便的假设。

(3)差异辩证法

克罗齐指出,辩证法有两种:矛盾的辩证法和差异的辩证法。直觉、概念、经济、道德这四种精神活动彼此是相异概念,它们之间的联系不是对立和矛盾,而是后者包含了前者,即差异统一。对立和矛盾只存在于相异概念内部。黑格尔的根本错误是差异概念混同于对立概念,由此把对立统一当做是普遍存在的。

(4)绝对历史主义

克罗齐指出,哲学和历史是统一的。历史无非就是精神活动的循环史。历史学家对他所研究的事件进行理解和估价就是从事哲学活动,从而也成了哲学家。克罗齐否定历史本身有其发展的客观规律,而把它归结为个别的、特殊的历史事件的堆集。历史学家按照自己现有的立场观点去理解历史材料,对之作出估价,因此一切真正的历史都是现代史。历史经常是一种艺术品。历史像诗和道德意识一样,没有规律。他指出,黑格尔用他的概念发展理论来解释历史,使历史融合于他的体系中是消灭历史,否认历史家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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