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商品

更新时间:2023-01-05 01:40

所谓文化商品, 是指用于交换的文化劳动产品或文化劳动服务。文化商品包括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是文化经济化趋势下文化的商品属性日益被发掘出来的产物。

我们一般把通过人类精神和物质生产劳动而生产的文化与其载体的结合体, 称为文化劳动产品或文化劳动服务。文化劳动产品一般是以物质作为文化的载体体现的, 表现为物态形式, 而文化劳动服务则一般是以人的活动作为文化的载体体现的, 表现为非物态的活动形式。如电影光盘可认为是一种文化劳动产品, 而正在上演的舞台戏剧对消费者而言, 则被认为是一种文化劳动服务。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商品定义为文化产品(culture goods)和文化服务(culture services)两种。

文化产品是传递思想、符号和生活方式的消费品,包括书籍、杂志、多媒体产品、软件、录音带、电影、录像带、视听节目、手工艺品和服装设计;

文化服务是满足人们的文化兴趣和文化需求的行为。文化服务虽然不是物质产品,但是可以促进物质产品的生产和分配。典型的文化服务包括许可及其他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服务、音像发行、表演艺术和文化活动、文化信息的推广以及书籍、录音和人工品的保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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