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付

更新时间:2024-03-08 14:10

房屋交付是指占有及使用的交付,以保证业主可以正常使用,以实现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权的转移

术语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从司法解释可以看出:‘转移占有’就是‘交付使用’,‘转移占有’在民法理论上还是一个很复杂的概念,但在实际生活中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交钥匙’。法律允许业主和开发商对‘交付使用’在合同中有更具体的约定,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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