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项目

更新时间:2023-08-07 18:50

应收项目,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

应收项目应当列明估计无法收回的款项、贴现或背书转让的款项以及非交易性应收项目(其他应收款)。同时,如果金额较大,还应当列明非合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的应收项目。如果没有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就应当以表外附注的形式反映。

参考文献:《会计学》(第二版) 夏冬林主编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6年9月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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