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洗

更新时间:2023-12-08 14:15

古代乐律名。古乐分十二律﹐阴阳各六,第五为姑洗。

出处

《史记·律书》:“三月也,律中姑洗。“汉班固 《白虎通·五行》:“三月谓之姑洗何?姑者故也,洗者鲜也,言万物皆去故就其新,莫不鲜明也。”由此可见,应读xian

音律制度

各律制度从低到高依次为: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又,奇数各律又称为“律”,偶数各律称为“吕”总称为“六律”,“六吕”,或简称为“正律”,乃对其半调(高八度各律)与倍律(低八度各律)而言。

五音的定义

五音:(1):五声亦称五音,即中国五声音阶中的宫,商,角,徵,羽五个音级。五音中各相邻的两音间的音程。除角与徵,羽与宫(高八度的宫)之间为小三度外,其余均为大二度。

(2):音韵学术用语。音韵学上按照声母的发音部位分为唇音,舌音,牙音,齿音喉音五类,谓之五音五音之明,最早见于《玉篇》前《五音声论》。中国传统声乐理论中亦采用之。

三分损益法:亦称“五度相生法”,“隔八相生法”(指相隔八律),中国古代计算系律的方法。在弦上欲求一已知音的上方五度音,就可发出该音的弦长减去三分之一。欲求其下方四度音,则减三分之一。例如发出宫音的数值为3,则4为下方音(徵音)的数值,而其上方五度音(徵音)的数值为2。次法初见于《管子》一书,用以求五音。后《吕氏春秋》又用于求十二律

音律

五音

古代有五音

七音

宫 商 角 徵 羽,再加上变宫、变徵,就构成了七音,与今天的七音阶对比是:而我们也有4和7,七音中,以其中任何一音为主(即作为乐曲主旋律中居于核心地位的主音),就构成了一个调式,不同的调式有不同的感情色彩和表达功能,因而也能产生不同的音乐效果。例如《荆轲刺秦王》叙述荆轲一行出发时,“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变徵之声”就是变徵调式,这种调式旋律苍凉悲壮,适宜于悲歌。下文又有“复为羽声慷慨”,“羽声”就是羽调式,这种调式高亢激越,所以听后“士皆嗔目,发尽上指冠”。

八音

古代还有八音,是对乐器的统称,包括金(钟等)、石(磬等)、丝(琴瑟等)、竹(管、箫等)等八类,每类包括若干种乐器,如《石钟山记》“而大声发于水上,噌吰如钟鼓不绝”,“噌吰者,周景王之无射也,窾坎镗鞳者,魏庄子之歌钟也”。“无射”就是无射钟,因为此钟合于无射律;歌钟就是编钟,它常用于歌唱伴奏,所以称为“歌钟”。

六律

古代有六律,只古乐的十二个调,它包括黄钟、无射等六个阳律以及大吕等六个阴律,十二律不但各有特定的名称,而且还有固定的音高,如黄钟相当于今天西乐的C调,无射相当于A调等。

民族乐器

中国民族乐器是中国音乐必不可少的组成,经数千年发展形成了品种众多,曲目丰繁的态势,大致可分为合奏与独奏两大类。合奏乐器多为锣鼓、锁呐、二胡、琵琶、扬琴、三弦、笛、笙、箫等等。独奏乐器通常以古琴、琵琶、二胡、板胡、笛子、筝等为主。

诗词曲调

下面对古典诗词中常见的曲调进行简要说明。

关山月——乐府曲调,多写征戍离别之情。如:“琵琶起舞换新声,总是关山旧别情。”(王昌龄《从军行七首》之二)

梅花落——曲调名。如:“黄鹤楼上吹玉笛,江城五月落梅花。”(李白《与史郎中钦听黄鹤楼上吹笛》)由《梅花落》的笛声想象梅花满天飘落的景象,再由梅花的飘落产生凛然生寒的感觉,这正与诗人当时的心境切合。这样,诗人由笛声想到梅花,由听觉诉诸视觉,以通感的方式描绘出了冷落的感受。

霓裳羽衣曲——相传是唐玄宗改编的乐舞曲,主要表现歌舞升平的景象。如:“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白居易《长恨歌》)

后庭花——即玉树后庭花,相传是南朝后主所制的乐曲,为绮靡之音。如:“商女不知忘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杜牧《泊秦淮》)

杨柳曲——乐府曲调“杨柳枝”,有时也作“折杨柳”,主要写军旅生活,从梁、陈到唐代,多为伤别之词,以怀念征人为多。如:“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王之涣《凉州词》)“笛中闻折柳,春色未曾看。”(李白《塞下曲六首》其一)

行路难——古曲名,多言世路艰难及离别伤悲之情。如:“天山雪后海风寒,横笛遍吹《行路难》”(李益《从军北征》)

度量衡

古代的度量衡系统比较复杂,这种复杂性一方面表现在古代有许多后来消失的度量衡单位,另一方面表现在古今都用的单位实际上的量是不同的。

度、尺

计算长度的标准叫“度”,度的名目有不少。尺是古今都有的,但表示的量(实际长度)却不一样。如《邹忌讽齐王纳谏》说“邹忌修八尺有余”,如果按今天的尺来计算,那么邹忌的身长是二米六六还多,这显然太高了。很显然,古代的尺要小于今天。最初的一尺指男人伸长的拇指和中指之间的距离,大约是二十厘米左右。以后的每个时代,尺大致都要加长一点,如《陈情表》说“内无应门五尺之童”,作者李密是西晋人,那时的一尺大约相当于今天的24厘米,这样,“五尺之童”也就是身高一米二左右的小僮。“五尺”也可能是沿用前代的习惯说法,而并不是严格依据晋尺的,那么就要再缩短一点,也就是一米一左右。

咫尺

与尺的长度比较接近的是“咫”,咫是妇女从拇指到中指的距离,因而稍短于尺,约为八寸,后来“咫尺”连用,表示距离小,如“近在咫尺”。除此之外,先秦的长度单位还有丈(十尺)、寻(八尺)、常(二寻),此外还有仞,是人伸开两臂的长度,如《愚公移山》说“太行、王屋二山,方七百里,高万仞”。

“围”是专门用来量周长的,其长度有时相当于现在的两手合围的长度,有时又指两手拇指与食指相合时的长度,如《木犹如此》说“见前为琅邪时种柳,皆以十围”,这里的“围”指的是后者。

分、厘、毫、秒等

后来,又产生了寸以下的长度单位,它们是:分(十分之一寸)、厘(十分之一分)、毫(十分之一厘)、秒(十分之一毫),宋以后又叫“丝”、忽(十分之一秒)、微(十分之一忽)。今“丝毫”连用,即来源于此。又有“忽微”连用的,也喻指极细微,如《伶官传序》说“夫祸患常积于忽微”。

升、斗、石、钟等

计算容量的标准叫“量”。古代的量器也比较复杂,常见的有升、斗、石、钟等,其具体量的多少,变化也比较大。见于课文中的用例如:《董宣执法》中的“宣尝为二千石,赐艾绶”,《孟子 鱼我所欲也》中的“万钟则不辨礼仪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计算重量的标准叫“衡”(今天秤的正式名称即为“衡器”)。从汉至唐,主要的重量单位有锱铢(一百粒黍的重量)、锱(六铢)、两(二十四铢)、斤(十六两)、钧(三十斤)、石(四钧)等周代的一斤相当于今天的二百二十三点八五克,沈括《梦溪笔谈》中也提到,汉代的一石(一百二十斤)仅相当于宋代的三十二斤。由此可见,不同时代“衡”的变化之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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