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建设项目

更新时间:2022-06-24 13:37

大中型建设项目是按项目建设规模不同划分的大型、中型和小型三种类型的建设项目中前两类的统称。大、中、小型建设项目的划分,原则上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确定的总规模 (设计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 或总投资为准,如钢铁联合企业,其设计能力年产钢达100万吨以上的为大型,10—100万吨的为中型,10万吨以下的为小型。凡生产单一产品的项目,应按产品的设计生产能力划分;生产多种产品的项目,一般按主要产品的设计生产能力划分;难以分清产品主次的,按计划总投资额划分。

新建项目按其全部设计生产能力或投资额划分; 改、扩建项目按改、扩建后增加的设计生产能力或改、扩建所需投资额划分。对国民经济具有特殊意义的项目,如产品为全国服务,对生产新产品、采用新技术等有重大意义的项目,在边远或经济基础较薄弱的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对发展其地区经济有重大意义的项目等,规模虽未达到大中型项目标准,但经有权机关批准,也应作为大中型项目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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