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葬书

更新时间:2024-07-09 23:53

《叙葬书》是唐代文学家吕才创作的一篇散文,出自于《旧唐书》。

作品原文

叙葬书

易曰:古之葬者,衣之以薪,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後代圣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诸大过。《礼》云:葬者,藏也,欲人之不得见也。然《孝经》云: 卜其宅兆,而安厝之。以其顾复事毕,长为感慕之所;窀穸礼终,永作鬼神之宅。朝市变迁,岂得豫测於将来?泉石交侵,不可逆知於地下。是以谋及龟筮,庶无後难,斯乃备於慎终之礼,曾无吉凶之义。

暨近代以来,加之阴阳葬法,或选年月便利,或量墓田远近,一事失所,祸及生人。巫者利其货贿,莫不擅加妨害,遂使葬书一术,乃有百二十家,各说吉凶,拘而多忌。且天覆地载,乾坤之理备焉;一刚一柔,消息之义详矣。或成於昼夜之道,感於男女之化,三光运於上,四时通於下,斯乃阴阳之大经,不可失之於斯须也。至於丧葬之吉凶,乃附此为妖妄。

《传》曰:王者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经时而葬,士及庶人逾月而已。此则贵贱不同,礼亦异数。欲使同盟同轨,赴吊有期,量事制宜,遂为常式。法既一定,不得违之。故先期而葬,谓之不怀;後期而不葬,讥之怠礼。此则葬有定期,不择年月,其义一也。

《春秋》又云:丁巳,葬定公,雨,不克葬。至於戊午襄事。礼经善之。《礼记》云:卜葬先还日者,盖选月终之日,所以避不怀也。今检葬书,以已亥之日,用葬最凶。谨桉春秋之际,此日葬者凡有二十馀件。此则葬不择日,其义二也。

《礼记》又云:周尚赤,大事用日出;殷尚白,大事用日中;夏尚黑,大事用昏时;郑元注云:大事者何?谓丧葬也。此则直取当代所尚,不择时之早晚。《春秋》又云:郑卿子产及子太叔葬郑简公,於时司墓大夫室当葬路,若坏其室,即日出而堋;不坏其室,即日中而堋。子产不欲坏室,欲待日中。子太叔云:若至日中而堋,恐久劳诸侯大夫来会葬者。然子产既云博物君子,太叔乃为诸侯之选。国之大事,无过丧葬,必是义有吉凶,斯等岂得不用?今乃不问时之得失,唯论人事可否。《曾子》问云:葬逢日蚀,舍於路左,待明而行,所以备非常也。若依葬书,多用乾、艮二时,并是近夜半,此则交与礼违。今检礼传,葬不择时,其义三也。

葬书云:富贵官品,皆由安葬所致;年寿延促,亦由坟陇所招。今按《孝经》云:立身行道,则扬名於後世,以显父母。《易》曰: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是以日慎一日,则泽及於无穷。苟德不建而人而无後,此则非论安葬吉凶,而论福祚延促。臧孙有後於鲁,不关葬得吉日;若敖绝祀於荆,不由迁厝失所,此则安葬吉凶,不可信用,其义四也。

今之丧葬吉凶,皆依五姓便利。古之葬者,并在国都之北,兆域既有常所,何取姓墓之义?赵氏之葬,并在九原;汉之山陵,散在诸处。上利下利,蔑尔不论;大墓小墓,其义安在?及其子孙,富贵不绝,或与三代同风,或分六国而王。此则五姓之义,大无稽古,吉凶之理,何从而生?其义五也。

且人臣名位,进退何常?亦有初贱而後贵,亦有始泰而终否。是以子文三已令尹,展禽三黜士师。卜葬一定,更不回改,冢墓既成,曾不革易。则何因名位,无时暂安?故知官爵宏之在人,不由安葬所致,其义六也。

野俗无识,皆信葬书,巫者诳其吉凶,愚人因而徼幸。遂使擗踊之际,择葬地而希官品;荼毒之秋,选葬时以规财禄。或云辰日不宜哭泣,遂莞尔而受吊问;或云同属忌於临圹,乃吉服而不送其亲。圣人设教,岂其然也?葬书败俗,一至於斯,其义七也。

作者简介

吕才(606~665),博州清平(今山东高唐县清平镇吕庄)人,唐初哲学家、音乐家。善阴阳、方伎、舆地、历史、军事、医学诸书,尤精于声乐。贞观时。曾任太常博士、太常丞。奉命参加刊正《阴阳书》,凡百篇,颁布于天下。一生著述甚多, 《方域图》、《教飞骑战阵图》皆不传。《旧唐书》本传中仅选录有《叙宅经》等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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