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齐米日三世

更新时间:2021-12-11 14:44

卡齐米日三世(波兰语:Kazimierz III Wielki,1310年-1370年),波兰国王(1333年~1370年在位)。皮雅斯特王朝的最后男性成员。卡齐米日三世(或译作“卡西米尔三世”),是国王瓦迪斯瓦夫一世之子。

外交成就

由于他历经无数的战斗才登上王位,所以企图寻求外交而非战斗,来完成他的目标。

1335-1348年,分别与匈牙利、波希米亚和条顿骑士团签署一系列条约,解决即位之初的重重危机。

1335年的维塞格瑞德会议中,卡齐米日三世承认波希米亚国王在西里西亚的主权,而波希米亚国王则宣布放弃波兰王位继承权。

1343年,卡齐米日三世订定卡利什条约,于此约中将受争论的波美拉尼亚让给条顿骑士团,而换得了库亚维亚地区,靠近多布什纳的城镇。卡齐米日三世虽然丧失了这些西部地区,但在1352年却以军事行动来加强王朝的威信,藉此取得了加利西亚和沃利尼亚。

由于这次的军事行动给予他最大支助的,是其外甥匈牙利安茹王朝的国王拉约什一世;因此,1355年的布达会议中,卡齐米日三世便郑重宣布,如果将来没有子嗣,就由拉约什一世来继承他的波兰王位。但拉约什一世亦无男嗣,他又指定他的内侄西波美拉尼亚的卡齐米日为第二继承人。

1370年,波兰的领土已从他即位时的129,500平方公里(50,000平方哩)扩大到233,000平方公里(90,000平方哩),一跃而成为中欧的盟主,常常出面调停各国的争端。

内政成就

卡齐米日三世对内大力发展经济,建立许多新城市,修筑50多座城堡,另外还营造教堂和王宫。

以一个国王、一部法律、一种货币的政策统一国家。他给新建城市以自治权,鼓励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命人修改习惯法,并建立新的法庭。

1337年1346年实施币制改革,以稳定物价。

应对波兰境内德国势力增长的局面,卡齐米日三世建立独立的以德意志法为裁判依据的最高法庭,禁止波兰各城市去德意志境内的马德堡法院上诉。

卡齐米日三世的对内政策,使得波兰的经济与文化有长足的发展。由于深获中下阶层人士的爱戴,因此卡齐米日赢得了“农民之王”的美誉。他同时下令给予波兰境内为数不少的犹太人更多的特权,并鼓励工商业发展。

克拉科夫大学于1364年建立,这是一所法学学校。

1366年,他召开波兰的第一次国会。

卡齐米日三世最后因狩猎事故,逝世于克拉科夫。他的各种政绩不只使波兰成为强权国家;并为日后与立陶宛结盟以及亚盖洛王朝的丰功伟业奠下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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