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求规律

更新时间:2023-03-13 19:45

供求规律(Law of supply-demand)是经济术语,指商品的供求关系与价格变动之间的相互制约的必然性,它是商品经济的规律。

简述

供求规律是指商品的供求关系与价格变动之间的相互制约的必然性,它是商品经济的规律,包括以下内容:

1.供求变动引起价格变动

供不应求,价格上涨。这种供不应求会引起价格上涨的趋势,可以在供应量不变,而需求量增加的情况下发生;也可以在需求量不变,而供应量减少的情况下发生;还可以在供应量增长赶不上需求量的增长的情况下发生。商品供过于求,价格就要下降。供过于求引起价格下降,可以在需求量不变、而供应量增加的情况下发生;也可以在需求量增长赶不上供应量增长的情况下发生。

2. 价格变动引起供求的变动

其他因素不变市场需求量与价格成反方向变动,即价格上涨,需求减少;价格下跌,需求增加。同理,市场供给与价格成同方向变动,即价格上涨,供给增加;价格下跌,供给减少。价格的涨落会调节供求,使之趋于平衡。

法则

市场上商品的供给与需求的相互关系及其同商品价格的关系的规律。供求关系就是供给和需求的对立统一。供求规律就是供求关系变化的基本法则。商品的供给和需求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比例关系,其基础是生产某种商品的社会劳动量必须与社会对这种商品的需求量相适应。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生产某种商品的社会劳动量和社会对这种商品的需求量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3种情况:

1、生产某种商品的社会劳动量和社会对这种商品的需求量相一致。在这种情况下,部门内部生产商品的劳动耗费社会分配的劳动量相等在市场上就表现为商品的供求一致。

2、生产某种商品的社会劳动量大于社会对这种商品的需求量。在这种情况下,部门内部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超过社会分配的劳动量。在市场上就表现为商品的供给大于需求。

3、生产某种商品的社会劳动量小于社会对这种商品的需求量,亦即社会供给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因此,社会各生产部门只有按社会对各生产部门的商品需求量的比例来分配社会总劳动量,商品的供给和需求才能趋于平衡。而商品的供给和需求必须趋于平衡,是供求双方矛盾运动的内在规律。

促使商品供给和需求趋于平衡的动力是由供求双方相互作用而决定的价格。商品的价格是由商品的价值决定的,但是商品的供给和需求之间的关系却影响着价格对价值的背离程度。当商品的供给大于需求时,社会所提供的商品超过社会的需求,商品的价格就会下跌,商品只能按照低于其价值的价格出售;较低的商品价格具有抑制供给、刺激需求的作用,从而使供给和需求逐渐趋于平衡。当商品的供给小于需求时,社会所提供的商品满足不了社会的需求,商品的价格就会上涨,商品就必然按照高于其价值的价格出售;较高的商品价格具有刺激供给、抑制需求的作用,从而促使商品的供给和需求逐渐趋于平衡。因此,由供求规律作用所反映的商品价格的上涨和下跌,也是价值规律流通领域中贯彻自己时必然要通过的经济运动趋势。

联系

供求规律是指商品的供求状况与价格变动之间的内在的必然联系。

一方面,商品的供求状况影响价格变动:

1、商品的供给一定,需求增加会引起商品价格的升高,反之则会引起商品价格的下降。

2、商品的需求一定,供给增加会导致商品价格的下降,反之则会导致商品价格的升高。

3、商品的供给与需求同时增加,商品的需求增加快于供给增加会引起商品价格的升高,反之则会引起商品价格的下降,而二者同步增加则不会影响价格的变动。

4、商品的供给与需求同时减少,商品的需求减少快于供给减少会导致商品价格的下降,反之则会导致商品价格的升高,而二者同步减少则不会影响价格的变动。

另一方面,商品价格的变动也会影响商品的供求状况:

1、商品价格的升高会引起供给的增加和需求的减少。

2、商品价格的下降会导致需求的增加和供给的减少。

价值规律的作用下,价格自发地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为市场提供不断变动的价格信号,使市场总量和结构状况得到调整,从而形成均衡与不均衡两种市场供求状态。

1、不均衡状态。市场供求的不均衡状态有买方市场卖方市场两种,买方市场是指供给持续超过需求,使买者在与卖者的讨价还价中处于特别有利地位的市场;卖方市场是指需求持续超过供给,使卖者在与买者的讨价还价中形成最有利的要价条件的市场。短缺是卖方市场的特征,由于需求总是大于供给,生产者和消费者在市场上的地位是非对等的,产品供给的紧张使生产者可以单方面定出对自己有利的价格,消费者则因此失去了与生产者讨价还价的余地。此种情况下,生产者易于轻视改进技术、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等长久之计,而采取一些靠提价获取利润等短期行为。生产过剩是买方市场的特征,由于供大于求,消费者在市场上有较大的选择余地。此种情况下,竞争主要发生在生产者之间,巨大的生产压力使生产者在技术改造、产品更新、加强管理等方面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2、均衡市场。均衡市场也有两种表现形式,即供大于求的市场和求大于供的市场。在供大于求的市场上,供求关系所影响的市场价格下降对消费者是有利的,它会促进生产者间的竞争,使生产者不断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成本,打开销路。在求大于供的市场上,供求关系所影响的市场价格上升不利于消费者,由于销路有保证,生产者间的竞争相对缓和,生产者可能会放松质量管理,减慢技术进步的步伐。

供求规律要求信息商品生产者建立自己的市场调研队伍或依靠社会上专门的市场调研单位,加强对市场的调查、分析和研究,及时掌握市场需求和变化,按照市场需求的变动调整生产;同时要求信息商品生产者未雨绸缪,自始至终地把重点放在技术进步和产品更新上。

关系

当供求规律较完全发挥作用时,所有的价格差都是平行式的,当供求规律较不完全发挥作用时,所有的价格差都是剪刀式的(即马太效应)。阐述供求规律中的四种关系虽然对论证价格差规律没有帮助,但是对分析价格差的演变却至关重要。真正的供求平衡是指这四种关系都平衡,供求规律的调节作用只有在这四种关系不太失衡时才能发挥出来,否则其作用递减,以至无效。

1、供求竞争关系。该关系是指供求双方竞争力度关系。由于供求规律调节作用的原动力是来自竞争,所以该规律发挥作用的大前提是竞争力均衡——即卖买双方的竞争程度相等。如果卖方10人而买方11人,则双方竞争力不相等。古董的卖方几乎没竞争力,买方的竞争力则很大;粮食是卖方的竞争力很大,买方(粮站)由于数量太少,竞争力很小。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供求竞争关系也是非常失衡的,而垄断就是典型的供求竞争关系严重失衡。谈论竞争程度时应指明是卖方还是买方,再不能像经典理论那样含糊不清,笼统而谈。

2、供求数量关系。该关系是指供给量需求量之间的关系,这是通常认识到的一种关系。如果供给量与需求量严重失衡,供求规律的作用剧减以至无效。如古董价格的波动就不能用供求规律说明;粮食严重欠缺时其价格的波动也将不服从供求规律的描述。

3、供求反应关系。该关系是指供求双方对市场(主要是价格)的反应关系,如果一方反应特敏感,而一方反应特迟钝,则供求规律的作用剧减以至无效。通常,买方对消费稳定性较强(弹性小)和价格低廉的商品的反应迟钝,卖方对转产难和改变生产规模难的商品的反应迟钝。在中国,粮食产消双方的反应速度严重失衡,农民对市场反应太慢,而求方对市场的反应又太快,所以农民反应不过来,就只好以不变应万变。再如针、钮扣、公交、低价药品的价格变动便很难改变需求量。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供求反应关系失衡对经济的影响更大,它直接摧毁已有经济学的根基。大凡生存必须品的价格,如水、盐、粮、房、能,如较多让供求规律调节(即任由市场处理),很容易引起天下大乱。

4、供求时间关系。该关系是指供求双方在时间上的关系。考察这种关系主要从“生产→流通→消费→生产”这种大循环角度进行。供求时间均衡是指供与求(或消)在时间上同步,如果不同步,卖时没人消,消时没人卖,供求规律的作用剧减甚至无效。对这种关系的颇析较杂复,粮食属于“供间求均”型关系。粮食供应集中在6、8、11三个月,而消费方则是长年均匀消费,这样农民卖粮时总是缺少而需求的原动力—— 消费,从而总是表现出供过于求。这样即使粮食在总量供给不足,但是只要不是特别供给不足,粮农面对的总是供过于求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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